为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提升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2023年版)》和《关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的说明(2023年版)》(以下分别简称《通用大纲》《参考大纲》和《编写说明》)。
与2002年《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相较,《通用大纲》《参考大纲》内项目投融资与财务方案变化较大,具体大纲如下:
项目投融资与财务方案是在明确项目产出方案、建设方案和运营方案的基础上,研究项目投资需求和融资方案,计算有关财务评价指标,评价项目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财务持续能力,据以判断拟建项目的财务合理性,分析项目对不同主体的价值贡献,为项目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财务管理提供依据。
可行性研究阶段对项目“投资估算”的准确度要求在±10%以内,以切实提高投资估算的精度,为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提供依据。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估算应依据国家颁布的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和指标进行编制。投资估算要充分考虑项目周期内有关影响和风险管理的费用安排,如环境保护与治理、社会风险防范与管控、节能与减碳、安全与卫生健康等相关建设投入和费用支出等。
对于政府资本金注入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盈利能力分析”是项目财务方案的重要内容。项目“融资方案”是在对项目自身盈利能力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研究项目的可融资性,以及采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发行产业基金、权益型金融工具、专项债等融资方式的可行性。债务融资的投资项目要重视评价债务清偿能力;如果项目经营期出现经营净现金流量不足,还应研究提出资金接续方案,重点评价项目财务可持续性。
项目“盈利能力分析”重点是现金流分析,通过相关财务报表计算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等指标,判断投资项目盈利能力。财务收入是构成投资项目财务现金流入的主要来源;成本费用是项目产品定价的基础,也是项目财务现金流出的主要构成。
对于没有营业收入的非经营性项目,可不进行盈利能力分析,主要开展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资金平衡分析,提出开源节流措施。如果营业收入不足以覆盖项目成本费用,应研究提出可行性缺口补助方案。
为了适应投资项目融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融资方式复杂化的变化,项目“融资方案”研究需要强化对融资结构、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等的分析。
政府投资项目要从公共财政角度分析论证财政资金支持的必要性、支持途径和方式,以及资金筹措替代方案等,关注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企业投资项目要关注项目业主、出资人、股东合法权益和价值实现,从财务管理的角度设计合理的投资模式和融资方案,评价项目的可融资性。
基础设施项目应根据需要,研究项目建成后采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实现项目投资回收的路径。
“债务清偿能力分析”是论证项目计算期内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量,按照债务偿还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偿还项目的债务资金,从而判断项目支付利息、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
“财务可持续性分析”是根据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综合考察项目计算期内各年度的投资活动、融资活动和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现金流入和流出,计算净现金流量和累计盈余资金,判断项目是否有足够的净现金流量维持项目的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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