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与携程网结算房款的日子,可邗江某宾馆却一分钱没收到,会计一查才知,宾馆预留的收款账户被篡改,上万元房款进入他人腰包。案发后,邗江警方锁定“调包者”王某,后王某在山东青岛落网。截至案发时,她用这招“调包计”,诈骗全国11个省市的18家宾馆、酒店在携程网的房款共计26万余元,其中有8.2万余元因警方及时冻结,王某未能得逞。近日,邗江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阿英(化名)是邗江区某宾馆的会计,该宾馆是携程网的合作商家。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客户可以通过携程网在该宾馆订房间,房费暂付给携程网,携程网在每个月17日跟宾馆结算一次房费。
去年8月17日,阿英算了算,在过去的一个月里,该宾馆共有1.2万元房费暂付在携程网,于是,她便像往常一样,登录网上银行,准备查收该笔结算款,可是,一直等到中午,一分钱也没等到。阿英觉得不对劲,随即登录携程ebooking酒店管理系统查询,结果却显示,携程网已给付了结算款,而且更蹊跷的是,宾馆原本的收款账户被变更了。
阿英立即联系携程网询问此事,对方经查询后答复,有人在2017年8月7日,申请变更了该宾馆的收款账户,并提供了申请人向携程网提交的“酒店银行账户通知函”及身份证信息。其中,通知函中称,由于酒店经营等原因,申请变更收款账户,申请人名叫毕某,新收款账户开户人也是毕某,开户银行位于山东临沂。
这个毕某,阿英根本不认识,她怀疑,有人“调包”收款账户,骗走了宾馆的结算款,于是向邗江公安分局报案。
接到报案后,邗江公安分局经审查,于次日立案侦查,后经大量侦查工作,锁定山东籍女子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依法将其上网追逃。去年9月30日,青岛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暂住在青岛某小区的王某系逃犯,遂赶至其暂住地,将其抓获。
经查,王某今年31岁,山东高密人,无业。归案后,王某交代,2016年,她在山东一家酒店公寓做酒店管理工作,直至去年5月辞职,在家炒股票、外汇和虚拟货币。
去年7月的一天,王某在家上网时,无意间发现有一名网友贩卖的商品中,含有大量携程网合作宾馆、酒店在携程ebooking酒店管理系统中的账号、密码及用户信息等数据。随后,她以200多元人民币的价格,买下该商品,后一个个登录尝试。令她惊喜的是,其中多数账号和密码都是对的。
去年8月,王某使用上述账号、密码等数据,在携程ebooking酒店管理系统,逐一登录,并冒用这些宾馆、酒店的名义,把自制的“酒店银行账户通知函”及毕某等人的身份证信息发送给携程网,将上述宾馆、酒店预留在携程网用于结算房费的收款账户,更改为毕某等人的银行账户。而实际上,因为之前工作的关系,毕某等人的身份证、银行卡都是王某从网上购买的。因此,在上述账户变更后,上述宾馆、酒店与携程网的结算款,全部进入了王某的腰包。
接下来的时间里,王某几乎是坐在家里,等着携程网汇款,直至去年9月底,王某见携程网汇来的钱越来越多,心里害怕了,又主动把收款账户变更回宾馆、酒店原来的银行账户。
归案后,王某懊悔不已,她称,她实际上并不缺钱花,只是心存侥幸,加上之前做酒店管理时,对携程网印象不好,因此才做了这样的事。直至案发时,涉案赃款被她取出来存入自己银行账户或放在身边,基本上没怎么花过。
经查,去年8月至9月,王某利用上述方式,共诈骗江苏、上海、湖南、黑龙江、河南、重庆等11个省、市的18家宾馆及酒店结算房款共计26万余元,其中,有3家宾馆、酒店共计8.2万余元结算款,因公安机关及时冻结,未进入王某腰包。
近日,邗江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公私钱财,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依法对其提起公诉。